(1)必须携带:有效身份证件、准考证(以上均为原件),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。
(2)可以携带:2B铅笔、橡皮、黑色字迹的签字笔、钢笔、三角板、圆规等必要的文具。非数学类课程需要计算时,可使用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。
(3)禁止携带:任何书籍、笔记、资料、报刊、草稿纸、各种通讯工具(如寻呼机、移动电话等)、电子记事本(如文曲星、商务通等)以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。
(4)禁止使用:涂改液、胶条,考场内严禁考生相互借用文具。
(5)考生必须到考试通知所指定的考场应试,走错考场者,成绩无效。